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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6:35  浏览: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易制爆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要求,防止易制爆化学品被私制作爆炸物品,特制定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易制爆化学品统一采购,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运输、储存、领用易制爆化学品。实验室负责人要落实专人根据易制爆化学品使用量编制计划,落实采购工作。

二、所购买的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采购手续。

三、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有保险柜存放,实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双锁,确保出入库台账登记清楚、全面、准确、管理员应每月清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

四、使用部门应合理领用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多少领用多少,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

五、易制爆化学品使用部门,要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易制爆化学品无异常流失。

六、公示和落实易制爆化学品操作规程。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部门负责人应落实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组织易制爆化学品使用人员学习,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安全意识以及安全使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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