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及领用办法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管理在校保卫处的监督下实行。实行专人保管制。存放和领用物品必须有保管员和领用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
二、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由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共同填写领用单,说明使用目的,仔细计算用量,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才能领用。领用时,保管员要准确计量,并作好详细的领用记录。
三、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若有剩余,准确称量后,必须填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单,经主管院长审批后,退还保管室,保管员应作好详细记录。
四、易制毒化学品每月清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确保易制毒化学品无异常流失。
五、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由采购员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需求计划报经主管院长审查后,方可到相关机构报批并进行采购。
六、易制毒化学品应设置安全库房保管。实验室使用后剩余的应及时退还库房。实验室所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其量应尽可能最小,并应设置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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